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批复》,拟定于2023年12月召开中国共产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二次党代会”)。现就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单位划分
根据学校二级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现状,学校第二次党代会设代表选举单位19个,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分别作为一个选举单位。
二、代表分布原则、名额及分配方案
(一)代表分布原则
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有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学生等各方面的代表。要以在职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为主,确保教学科研管理一线代表比例,女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二)代表名额
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请省委教育工委同意,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共127名。代表名额的构成比例为:在职教职工代表109名,占85.82%;学生代表15名,占11.82%;离退休代表3名,占2.36%。
(三)代表名额分配
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各选举单位党支部的数量、正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由校党委研究确定。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代表的资格条件
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应是学校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创先争优,在工作中实绩突出。
(四)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自觉接受党员和师生群众的监督。
(六)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能够按照要求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四、代表的产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出席本次党代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推荐提名和正式选举的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29日。代表的产生要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学习动员阶段(11月7日-11月12日)
各选举单位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讲党课、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利用党建网、“两微一端”等多种手段,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校相关通知要求,深入做好政策学习和思想动员工作,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和党员全员参与。
(二)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11月13日-11月15日)
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酝酿提名。各党支部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报各选举单位。
各选举单位召开党组织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经充分讨论,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3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将《中国共产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附件2)于11月15日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件。
(三)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11月16日-11月23日)
各选举单位根据代表构成比例要求,结合校党委组织部反馈意见,召开党组织会议,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各选举单位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负责,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尤其要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并征求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部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考察工作于11月23日前完成。考察结束后,各选举单位党组织需将《中国共产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附件3)和《××党委(党总支)关于出席中国共产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情况的报告》(附件4)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件。
(四)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1月24日-11月27日)
公示无异议后,各选举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党组织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于11月27日17:00时前将《中国共产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件5)、《中国共产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6)和《关于确定出席中国共产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的报告》(附件7)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件。
(五)选举产生正式代表(11月28日—11月29日)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校党委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之后,由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
选举结束后,各选举单位需将《中国共产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8)、《中国共产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9)和《××党委(党总支)关于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附件10),于11月30日17:00前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件),提交校党委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第二次党代会的召开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保证。全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代表推选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代表推选工作顺利推进。要严把时间节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严格按照程序推选代表。要把发扬党内民主贯穿工作全过程,积极动员所有党支部和党员参与代表推选工作。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推选代表人选,充分酝酿,认真讨论,集体决定,没有经过下一级党组织推荐提名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上报。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坚决防止拉票贿选、个人说了算等问题发生,严肃选举纪律,确保代表推选工作风清气正。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选举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校党委关于召开第二次党代会有关文件精神,把代表推选工作与选树先进典型结合起来,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向先进学习,立足本职工作创优争先,以优异成绩迎接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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