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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副厅长高晶华莅临我校视察陕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省级遴选答辩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30 16:02 访问:

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7〕186号)精神,2017年6月24日,在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统一部署下,陕西师范大学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分别组织实施了中学组、小学幼儿园组的中小学幼儿园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现场答辩评定工作。

此次答辩工作主要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现场答辩环节;二是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现场答辩,量化打分。现场答辩分为个人陈述和答辩两项内容。个人陈述侧重于个人申报优势、未来发展愿景、入选省级学科带头人后的工作设想、建议;答辩的重点是个人专业发展计划、课题研究计划和建立学科工作坊的设想等内容。

为了保障本次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制定了《陕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省级评定方案》《评委工作纪律》,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分别制定相应的《答辩评审工作方案》,对遴选对象进行科学分组,组织由高校、教研员和一线特级教师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审。通过答辩评审,切实把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潜力巨大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拔上来,通过一年的培养,使其能胜任学科带头人工作,发挥其在全省基础教育领域的学科示范引领与带动的作用。

省教育厅副厅长高晶华、我校党委副书记朱选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朱晓冬等领导赴现场进行了检查指导。高厅长一行听取了培养机构的工作安排,旁听选手现场答辩,听取专家对学带工作的意见,与选手进行了交谈,并与各地市领队进行了深入交流。高晶华副厅长援引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的话说,“基础教育是中国教育的基础,教师是基础的基础”,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的根本,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是学科带头人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和关键环节,一定要把好关,务必把品德高尚、专业学识扎实,有社会担当和责任感的优秀教师选拔进学科带头人队伍。在与各地市领导交谈中,各地市对我省近年开展的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高度的肯定。为此,高厅长指示各地市、培养机构一定要注重发现典型,做好宣传。

学科带头人是我省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的“中间层次”。2014年以来,我省全面启动了省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第一批的遴选、培养和认定工作于2015年8月完成,第二批的遴选、培养和认定工作于2016年8月完成,教育厅联合省人社厅共培养和认定第一批省级学科带头人198人,第二批省级学科带头人238人;第三批培养对象遴选195人,一年培养期即将结束,结业答辩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从培养效果看,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在我省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培训、区域教育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基层的高度认可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普遍好评。

 

教师工作处副处长朱晓冬参加小学幼儿园评审工作会

小学组评审会现场

教育厅副厅长高晶华与学前组专家进行交流

教育厅副厅长高晶华一行旁听选手答辩

 

 

     (供稿单位: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教师培训部   审核:田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