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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教学工作例会

发布时间:2016-11-04 09:02 访问:

    11月2日上午,我校在长安校区行政办公楼第四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教学工作例会。各院(系)院长(主任)、教务处及质评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相艳主持。

    教务处处长总结了前期教学工作进展,通报了学校在专业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研究、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等方面的成绩。同时,对课程负责人选聘、教学团队申报、首届师范生技能大赛、期中教学检查、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近期拟开展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善意见》进行了解读。各院(系)院长(主任)针对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善意见等文件进行了讨论。随后,质评处处长对评估检查工作情况作了通报,就评估材料的报送、内容要素的完善及各院(系)评建方案完成情况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相艳副校长做总结讲话。关于近期教学工作,她指出,一是在修订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整体规划,拿出清单,逐一制定;要规范制定教学管理制度的环节和程序,在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参考同类院校制度、紧密结合校实际、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提高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质量二是在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中,各院(系)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论证着力解决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实践教学比例等问题。三是要进一步更新理念,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通过改革解决矛盾与问题关于教学评建工作,相艳副校长强调,一是学校要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评建标准范式、样式;二是职能部门要加强针对性的培训和富有成效的现场指导;三是各院(系)要加强指标体系的解读,除做好规定动作外,要加强对专业内涵的研究,凝练、凸显各专业的特色;四是要处理好常规教学、转型发展和评建工作之间的关系,以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扎实做好常规教学工作。

    

 

(供稿: 教务处  撰稿:张琸玡  审核:崔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