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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6年度新申报本科专业评审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6-07-07 09:30 访问:

75日上午,我校在长安校区行政办公楼第四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新申报本科专业评审论证会。副校长相艳、评审专家、各相关院(系)负责人以及新申报专业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主持。

本次评审论证会共分陈述答辩和专家评议两个阶段。在陈述答辩阶段,首先由教务处处长对本年度我校新申报本科专业的情况进行简要介绍。随后,九位专业负责人围绕新增设专业基本情况、理由和基础、基本条件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研制思路等方面进行重点汇报。校内专家从专业定位、发展规划前景、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师资队伍以及实践教学环节等多方面进行了询问。

在专家评议阶段,专家组组长、副校长相艳教授提出新增设本科专业的七点评审意见:第一要基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考虑;第二要基于优化学校专业结构与专业特色的考虑;第三要基于社会需求的考虑;第四要基于生源质量和就业情况的考虑;第五要基于比较优势的考虑;第六要基于院(系)专业分布和教学任务的考虑;第七要基于申报专业论证情况的考虑。之后,专家组成员从专业建设总体思路与定位、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等角度对本次申报的拟增设专业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进一步完善专业申报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相校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科专业申报工作与学校招生、就业、人才培养质量等密切相关,全校各部门需高度重视。各院(系)要站在对学校长远发展的全局,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发展负责的精神,紧密对接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力量,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论证材料;教务处要做好协调服务和审核论证等后续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本次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供稿:教务处  撰稿:张琸玡 审核:崔锐 李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