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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发布时间:2016-01-15 16:40 访问:

    近日,省委高教工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15年度陕西省“平安校园”的决定》(陕高教稳〔2015〕7号),我校被授予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 

    校园的安全稳定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保障。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稳定安全工作,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不断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积极构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4月,按照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创建省级“平安校园”的文件要求,我校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指标体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完善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体系,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基层单位分工负责、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安全稳定工作格局,顺利通过了省级“平安校园”考核验收专家组的检查验收。 

    学校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升安全稳定工作水平,为学校顺利通过本科教学评估、实现转型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供稿:党政办公室  撰稿:纪洁明  审核:周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