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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5-11-20 16:07 访问:

为了做好迎接省学位办20163月对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评审工作,进一步落实20157月省教育厅专家对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建专业建设情况预判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切实推进我校学士学位评审各项工作有效开展,20151119日下午,相艳副院长在行政楼第四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推进会。参加这次会议的有教务处处长、督评办主任、学前教育系系主任、中文系系主任 、历史文化系书记、外语系系主任、生物系系主任、数学系系主任,首批六个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所在系的教学秘书及督评办评估科相关人员也列席了会议。

会上,督评办主任杨明权首先总结通报了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关于推进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的通知》(陕师院督评函【201520号)文件进行了说明,安排了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接着六个首批本科专业所在系系主任汇报了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的进展情况;教务处处长就六个系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主要任务作了强调和说明。

相艳副院长在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和六个系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后,作了总结讲话。她对六个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各部门提出的一些问题做了解答,对六个系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明确工作任务,对照《陕西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逐项做好查缺补漏和整改自评工作,重点做好支撑材料建设工作,认真填写和汇总好各类申报材料,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二是要遵循工作标准,严格按照《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文件中的审核标准开展工作,明确评审原则及目标,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熟悉审核程序及办法,做好专家进校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按照省学位办对评审工作的安排进度,根据我校《关于推进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的通知》(陕师院督评函【201520号)各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间,统筹推进好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确保各阶段任务如期完成;四是要保证工作质量,六个系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克服浮躁情绪,充分认识到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关乎学校的声誉和未来发展,会后要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责任,做好任务分工,充分发挥校、系两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完成整改、建设、自评自查和接受学校验收等各阶段任务,做好档案材料建设,确保明年省学位办对我校的评审顺利通过。

 

 

                (供稿:督评办  撰稿人:李 平  审稿人:杨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