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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高红伟同志荣获“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发布时间:2014-11-21 11:53 访问: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教工委和团省委《关于2013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3]61号)文件要求,经学校推荐,教务处高红伟同志赴周至县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工作。挂职期满后,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授予贺华等第三批高校挂职团干部“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陕团发【2014】14号),共青团陕西省委决定授予高红伟同志“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教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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