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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刘如平教授当选2014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
发布时间:2014-09-07 11:40 访问: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的决定》(陕教师〔2014〕23号),省教育厅决定授予我校 刘如平 教授 “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荣誉称号。
希望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 刘如平 教授为榜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无私奉献,努力成为学生爱戴、家长信任、人民满意的优秀教师,为全面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人事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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