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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25年第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发布时间:2025-01-13 17:04 访问:

 

18日上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长安校区德勤楼第四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次全体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张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李明军出席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李明军主持。

会议听取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李明军对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情况。经审议,表决通过了授予4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决定。

会议还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会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李明军传达了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工作规程》以及陕西省学位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对《学位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了安排。教务处相关负责人领学并简要解读《学位法》。

张健校长指出深入学习贯彻《学位法》,依法做好学位授予各项工作,把《学位法》的要求细化为具体的工作标准和流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评定和监督,维护学生权益,并就高质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提出几点要求要明确到底要授予什么学位要求各个专业制定的标准要与时俱进。二是提出要建立什么样的条件。结合本专业学术评价标准,坚持科学的评价导向,在充分听取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各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并予以公布。三是突出应用型特点通过提高学位授予要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出社会需要的各类人才。四是提出如何授予学位。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学习的成果,促进创新发展,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供稿:教务处   撰稿:晁琨  责任审核:李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