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

我校获批教育部2021年“童语同音”计划

发布时间:2021-09-18 16:11 访问:

日前,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司印发《关于公布“童语同音”计划师资培训工作实施单位遴选结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童语同音”计划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我校与北京大学等56家单位入选“童语同音”计划师资培训工作实施单位;我校与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30家单位获批开展2021年“童语同音”计划(师资培训工作),对口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卓尼县,通过集中面授送培到县等方式对两县200名幼儿园教师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精神,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的通知》要求,教育部语用司开展了2021年“童语同音”计划师资培训工作实施单位申报工作。在陕西省教育厅(省语委办)统筹下,学校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安排文学院牵头开展申报工作。文学院项目组经过集体学习、分析调研、方案撰写、专家论证、学校审核等环节,高质量完成申报书与实施方案。

本项目的获批与实施,是学校产学研相结合,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的积极探索,将对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产生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供稿:文学院   责任审核:牛文明 邢兰芹)